律师: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
2008年10月19日,我看好一套房并下了定金五万元人民币,当时售楼小姐说认购书因打印机故障,暂时打印不出来,先付定金,付定金时,售楼小姐说明钱付了就不好退了.因为确实看好了这套房,就没想过要退所以没有在意.约定好10月31日签定购房合同,因我临时有事,与售楼小姐协调后,约定11月8日去签合同.11月8日,我们去签合同时,该商品房预售证过期,无法签合同.之后,售楼小姐约定合同签定日期另行通知.11月9日,我得到单位通知,工作调动到外地.于是我想要退回定金,就与售楼小姐协商,无果.我不想损失这伍万元前,于是提出购买一套他们公司属下的另一个楼盘里的便宜的房子,这样定金不会丢,房子可以出租,从而可以将损失降到最小.可是售楼小姐还是不同意,说要么签合同买原定的那套房,要么五万元丢掉.原来的那套房我肯定是不会买了,那我的定金是不是就要全部损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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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方的销售证过期,你可以书面要求对方在几天以内与你签定合同,对方不签定你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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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有无签订认购书?如能在合同条款上下功夫,就一定希望能退回定金。如您还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15915859166,qq:435091713,广州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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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他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吗?对合同的条款是否了解,是否全部同意?如果你对条款有意见,而这些条款属于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则你可以提出异议,开发商不同意修订的,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订购合同,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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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证过期,目前不能预售,你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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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