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要离婚,但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只有通过司法解决了。现在老公说就算法院把孩子判给我也没用,他说他有一个办法可以得到孩子:他说他会先报孩子失踪,然后把孩子给孤儿院,他再从孤儿院领养这个孩子,当然他可能与孤儿院打好关系,他说他顶多花点心思花点钱,这样的话这个孩子就不是我的孩子了,而只不过是个抱养来的孤儿,如果我要亲子鉴定,他是孩子的养父,他不让就没有办法去鉴定,请问他这样做真的能达到目的吗?我该怎么办好呢?另外,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孩子判归我抚养后,因为孩子现在在他那里,他不给我,就算我去抱了来,他也有探视权,他照样可以再抢过去,那我又该怎么办呢?请律师详细一点回答我的这两个问题,越具体越好,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