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11年前与一女子发生关系,致使对方怀孕,两人性格不合,但对方不肯打掉孩子。后来孩子生了下来,但与女子相处中经常吵闹打架不断,男友心碎不再理会她。她赌气去了上海,并继承了大笔遗产,叫男友过去上海,他不愿过去。这11年期间,她只回来过二三次,每次住二三天又走,近三年内没有回过。我去年与37岁的男友认识,双方感情都很好,我想结婚,但不知有什么麻烦没有?还有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对方经济条件很好,男友的收入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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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友如果没有与她领结婚证你们就可以结婚,如果有那就不行.既然是他的孩子,不管对方经济条件怎么样,只要你男友有劳动能力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就要付抚养费,除非他丧失劳动力,连自己都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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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要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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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男友与那女子不存在婚姻关系,你就可以与男友结婚,但你男友和那女子应当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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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结婚吧,你们结婚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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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要付的,其它的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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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