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放学后,我12岁的女儿和另外2个同学一起想过马路,那2个同学先跑了,我女儿被由北向南行驶的出租汽车在车的右侧刮倒(汽车正常行驶,),致左胫腓骨下部骨折(左踝骨骺脱出)。过路行人打电话告诉我们,20分钟我们到现场后,车司机才在我们的要求下将伤者送往医院,之后司机就走了。我们这才想起报警,交警接到警报后,找到了出租车公司,但是没找到司机(据说是不接电话)。经几次调节,不成。责任认定至今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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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司机没有保护现场导致责任无法认定,则司机应该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你们对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有异议,可以向其上级申请复议。另外,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只是作为一项证据使用,如果你们认为责任认定不正确,在提起民事诉讼以后,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双方的民事责任重新认定,法院也有权不采信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还是按照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判决双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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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以后,可以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联系电话:1330472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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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警尽快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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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