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5月3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当时他驾驶一辆摩托车经过十字路口左转弯,与一辆直行的小货车相撞.经过交警的调查,昨天划分了责任,双方为同等责任.(现在在责任划分上面我方还有争议,交警是昨天<5月27日>叫我们去拿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有争议,我们没有签字,没有拿请问该怎么办?.)
我岳父的户口为农业户口,但他1977年就参加了工作,一直没有在家务农,由于一些原因一直都没有转为城镇户口.而且其所居住地在2005年主被征收划入城镇规划建设范围内了.我想请问一下就我岳父的这种情况能按城镇标准来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