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我父亲在本村卖了一处宅基地,当时在合同上签的字,我父亲当时就已经是 城镇户口了,由于疏忽当时没有做更名,2007年10月我(家里哥俩,一人一院)在此院落户(经村委会出示证明),本人是户主(本村农户),现卖方要要回宅基地(现在卖方是城镇户口),说当初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我父亲是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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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现在落户在该村该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其要寻求司法途经认定合同无效,已过诉讼时效,他现在的身份也无权再主张在该村的宅基地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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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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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应当有效。但是,情况有别,结果难定,建议再向当地律师详细咨询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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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城镇户口现在无权要求返还宅基地,但你至今没有过户,存在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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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