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客户在我们这里修了笔记本没来得及带走笔记本,就委托我们将笔记本寄去北京,我们通过顺丰公司将笔记本邮寄过去了,并且选择了保价5000元,可是邮寄过去后发现笔记本的外壳裂了,我的客户当时就拒绝签收了,顺丰公司经调查确定是他们没有责任,提出赔偿1500元,或者直接将外壳更换好,可是我的客户不同意,因为笔记本外壳的损坏造成他在北京不能拿到硬盘里的资料而未能正常工作,损失及其大,他要求赔偿3500元。因为我是寄件人,必须在他们中间协调处理这件事,我想问的是,如果客户要求与顺丰公司打官司,是客户当原告,还是我应该当原告呢,假如我不同意替客户打官司,客户有没有理由告我呢? 现在这个事情处理了3周了还没有结果,我都发愁了,担心我不管的话那个客户找我麻烦!你帮我分析一下吧,看我这边的责任有多少。

民事相关
2009-05-27 21:17: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