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的来上海有几年了,去年我的一个江西朋友不定期向我借有差不多三万块的现金到现在至今未还,他写的借条也都到期了,现在也联系不上了,他家地址我知道,我问了好多次都说没有,现在打电话也都不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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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到他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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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他在上海的居住地址或者工作单位的话,可以在上海起诉,否则只能到他的户籍地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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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欠条约定的还款日期起算两年内应及时起诉。起诉还款的误工费等法院不支持,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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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予保护,现在是否过时效,如果没有,应当尽快起诉.误工费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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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