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周岁的大学生方某,回家时其母告知几年前一起购买的一套房子被其父私自增给他情人,方某很气愤,他趁对方不在家时设法打开房门,把对方的物品抛至门外,自己搬了出去,结果导致对方物品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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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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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最好和解,民事问题涉及赔偿,不应定性为刑事问题,如果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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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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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