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
乙方:***
由于原合同期限即将到来,但乙方愿意继续租用甲方位于***街**号地下两卡的铺位,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 租赁费为每月***元正(¥***元)(每次交两个月);
2、 租赁时间暂定*年,*年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经营生意,乙方有优先条件再续约十年;
3、 每月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负责;
4、 在合同签订生效时,乙方缴交**元(¥***元)给甲方作押金,在乙方履行合同期满后如数退回给乙方,但若乙方租用不足*年而毁约时,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元(¥***元)押金;
5、 本合同生效期由20** 年5月起;
6、 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二00*年 月 日
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了,但铺主不愿意续约,但我还想续.这份合同的第2条有用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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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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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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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优先条件\"如何理解,一般而言,合同到期后需要再签,如果第三方出价与乙方相同,应当优先租给乙方,如果别人出价比乙方高,则乙方就没有优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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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