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昨天听说一个朋友把一女孩强奸了,我详细问了下他的情况,情况是这样的:
这个女孩是他认识多年的朋友,今天这个女孩说想去他家暂住一晚,他没有推辞,就把这个女孩带到自己家里。在这个女孩玩电脑的时候,他尝试去摸她,她反应并不大,然后变本加厉,把女孩正过身来,亲她,他说她有反抗,接下来就把女孩扒了,进行性行为,她期间又有反抗.他承认自己强奸了她,她也认为他强奸了他。
这一过程我用录音机录了下来。
只有当事人的陈述,没有受害者的。
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构成强奸罪,仅凭录音是不是可以对他进行调查,或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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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背了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话,会构成强奸罪,如果只有被告人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不能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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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是指违反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你的表述来看,应该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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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有供述 没有受害人的证词和物证 是构不成强奸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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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