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感情不和,因为他提的条件太过于苛刻,我们数次协商不成,我已经于去年七月份搬回我母亲处居住,我想问问分居两年自动解除婚姻是怎么说的,法律上两年是怎么界定的?我又该如何解决离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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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院视为感情破裂的一个标准,并不是两人分居满两年夫妻关系就自动解除的,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现在我国只有两个途径,那就是协议离婚或者判决离婚,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再给详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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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离婚,即使法院不判离,半年后再起诉就可以了,分居不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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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是一种情形,如协议离婚不成,可诉讼解决,有法院查明事实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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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是离婚的条件,不会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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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