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好,本人于2002年和一香港籍男人结婚.并在2007年12月份取得香港身份证! 我和他从结婚前到现在,一直都是居住`、生活在内地城市海南。我和他生有一女孩(4岁) 一男孩(3岁)共2个孩子。我和他自2008年2月份争吵过后分居至今,分居后孩子由他照顾! 2008年9月份孩子被送往香港读书,由他母亲照顾!我以性格不合向他提出离婚(我净身出 户),他不同意离婚! 请问1:我现在可以向他提出离婚吗? 2:我这样的情况能否在居住地海南的法院述讼离婚? 3:我应该为述讼离婚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

婚姻家庭
2009-05-27 08:38: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澳大利亚买房子可以移民吗
移民留学 2272
贷款的贫困证明范文2022
贫困证明
贷款的贫困证明范文2022
诉讼离婚,法院开庭本人不去可以吗
民法典 2106
诉讼离婚,法院开庭本人不去可以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
民法典 562
法院判决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4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6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9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4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