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们单位现在要把我们的劳动合同都转到迁安来,原来我们毕业是跟单位签订得合同都是秦皇岛得,而且五险一金得待遇都是比照秦皇岛市最低标准来得,现在要给我们统一转到迁安新成立得分公司来,那么相对待遇是不是要降低呢?以后我们应该缴纳得费用也要减少吧?如果我们所缴纳得费用金额仍然不变,是不是应该按照原标准实行就是说我们以后享受的待遇还应该是秦皇岛得标准。
公司单方面决定给我们转签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该有些什么样的法律程序保障我们得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呢?
此致敬礼
谢谢您在百忙中帮我解决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