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离婚后她要求赔偿10万元,否则一直骚扰我的正常生活,为了安稳与其签了一份协议,当时付了一部分,剩下的09年底给请,但是她未遵守承诺,一直打电话骂,到我单位闹,还找来黑社会的王八蛋来威胁我,逼着我给钱,约了时间见面,那次见面王八蛋要求我付1万块的出场费,我没有钱,让我借那个女的付了1万(未写借条)。之后那份协议被我毁掉,但是他们还是一直逼着我还她钱,再加上1万的出场费,即使钱都付清还是不会让我生活的安宁的,这算不算敲诈,我该如何处理最好!!恳请律师给出宝贵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