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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肇事司机,我去年碰了一个行人,我是全责。事情已经过去了6个月了她可以行走了,我已经花去15000元。但现在对方不和我解决,我不想再拖了。还有交通认定书上写的是她的职业是骑人力三轮车的,她现在好象从什么单位搞了一个假的工资单。我应该怎么办?如果以后她要起诉我,她可以选择她的居住地,还是车祸发生地?谢谢!

交通事故
2009-05-26 14: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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