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手术时间已有八年,相关手续没有,医院又不让看病历,并且说你们起诉吧。我们能找到当时一个病房的证人,我不明白,难道法治社会真的是证据凌驾于事实之上吗,现在那颗针还在继续折磨我柔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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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在该院住院做过手术(证人也可以)就可起诉,医院需举证证明他无过错或者你在其他地方就医做过手术,医院的病历需保存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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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和证据本身并不矛盾,如果案件没有证据,那么一切案件都无法处理。你的事情关键在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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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若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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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依据的事实是法律上的事实,即有证据支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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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最好找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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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当面把情况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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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