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求求你们了:
我跟我老公是在95年结婚的,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的大意,给我们发了证可是没有登记,近年来由于他搞婚外情,长期与人同居,我实在是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可是婚姻登记机关却告之我们俩都还是单身,可是我们明明有结婚证的,现在他以此为借口,认为我们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把我赶出家门,公然把那女人带回家一起生活,请问我们的结婚证还有效吗?他这种行为够得上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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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与婚姻登记机关交涉,要他们补办婚姻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不同意,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他们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要求他们给你补办登记手续。取得补办登记手续以后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你老公的重婚罪。一般来说,发了结婚证就取得了合法婚姻的效力,但现在毕竟没有补办,这样就会产生一些变数。在补办之前,如果你先提起自诉的话,因为你们欠缺合法的婚姻登记,可能会导致重婚罪不成立,而且如果这时候你老公把结婚证藏匿起来或者销毁了,就更说不清了,那样的话你们之间反而倒变成同居关系了,所以一定要妥善保管结婚证。但即便补办了婚姻登记,光有证据证实有非法同居的事实还不行,还必须有证据证明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且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如果不能证明这点,就定不了重婚罪,只能离婚,按照婚姻过错,让他承担赔偿责任。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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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有效!!!关键是你的结婚证还在否?那是证据!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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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没登记但是已发到你们手中,你们婚姻受法律保护,如他们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可以追究他们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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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结婚证是有效的,他的行为是否能够得上重婚得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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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