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与两年前患有精神分裂症,现女方要求离婚,我想问一下,
这在法律上允许吗?他们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孩,女方要求离婚后
男方每月给她们支付一定的生活费,我想问一下,一个患有精神
病的患者,他哪来的钱呀。况且患病以来,女方从来就没管过我
哥,看病的钱都是我给他垫付的,而女方的家里属于城中村改造,
每月都有房租可收,我的嫂子还上着班(我哥是上门女婿),我
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样的情况是怎么说的 如果真的离婚,我们
男方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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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离婚的,因为一方有精神病,可能无法抚养孩子,很难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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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一方很难得到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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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至于扶养权问题,通常是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判决。所以在男方确有精神分裂的情形下,女方争到扶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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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但小孩抚养权,你们较难争取。
你哥不用支付对方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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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你哥是不用支付的。对方应支付一些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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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