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背着我和我母亲贷了高利贷(可能是向地下钱庄贷的),因为我父亲和我母亲是半路夫妻,结婚只有两三年,如果父母离异,这钱在法律上来说,用我们还吗?房子财产又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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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应当夫妻共同偿还。但是但如果能够证明你母亲不知晓该借款,且未用于夫妻生活得,可以不用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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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让你母亲和父亲签订个关于贷款谁来偿还的协议,并且把该协议让贷款方签字认可,以后该贷款与你们无关。
2、你父母结婚这两三年所得的收入,房产等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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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证明这钱没有用到家庭正常生活,可以不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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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应当夫妻共同偿还。但如果能够证明不知晓该借款,且未用于夫妻生活得,可以不用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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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