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以员工因患胃癌已死亡,我们有给付了6000多元的慰问金,但其家人不服,要求公司赔偿。现已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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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死者家人可依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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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公司原因造成的,非因公司死亡的,公司最多只是道义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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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在工作过程中死亡应按照工伤处理,否则,公司应承担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各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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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