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大概经过是这样的:“我把二楼的厂房出租给其他人做工厂,但是二楼的老板跑路了,他还欠着员工的工资和我的租金水电费。”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我要给他所欠的工资吗?政府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可以减少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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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房东不需要垫付工资,但各地政策有不同规定,比如在东莞政府就规定老板走佬房东垫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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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必垫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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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房东,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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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他经营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与你无关,你的损失,可以起诉要求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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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没有给付工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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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房东不承担责任。但各地有各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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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i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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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