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是一个长期有病的人,没结婚,前两年父亲硬把她送到广东省**疗养院长期安顿,今年父亲偷偷的把他的财产转增给了我的弟弟名下,我回去跟父亲理论,问他为什么不留一份给姐姐,他说我的姐姐不用任何人当心,因为国家已全包她的任何费用直到她死为止,所以我的家产不用给她的了。我想请教律师,我的父亲他这样说正确吗,我的姐姐有权拿到父亲的一份父亲的家产吗?能打官司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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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姐姐名下的财产,其他人不得处分。处分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另外可以依法继承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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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你姐姐可以认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因此,你父亲应当给其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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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你父亲的意见吧。姐姐有困难时,你也可以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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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权处分财产,但应考虑生活困难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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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决定财产赠予给谁。但对无生活能力的子女,应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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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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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