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我和男友准备结婚,目前他家已经买了栋房子,是贷款买的,首付款是他家出的,写的他的名字,结婚后我可能要共同还贷款.我想问一下,如果将来离婚,这栋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我就没办法分割了吗?如果只是补偿我的还贷部分,我该怎么取得这部分的证明?
另外,婚前买的财产不做财产公证的话,无论任何情况都一定属于一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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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一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好你自己先到网上看看《婚姻法》、《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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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婚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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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首付款为个人财产,所还贷款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保留每次还款凭证即可证明,也可到银行打印还款记录,还款时间只要比结婚证上登记的时间晚,就可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
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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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事先写好协议,要么把钱从你的账户上打到银行账户。除非婚后另行约定,否则婚前财产不公证也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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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