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工作,有会计师资职,08年远在县城的朋友成立了一家代理记账公司,2个股东,注册资金3万元,公司有一帮会计,但没一个会计师,他要求要我的职称挂他的公司,又做法人,不上班,给我10%干股后我便成了股东,说实在因为是多年朋友我才答应了,我很担心公司出了事我要负责任,多次推托不做了,但他都说找不到会计师,准确地讲是找不到像我这样低报酬的人,公司业务开展得不错,可我还未得过一分报酬。请问:
1、我该如何做才能不承担公司法人责任?能签法人委托书吗?
2、我一年的报酬应当是多少才合算?(08年他们县职工在岗平均工资2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