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经同学介绍,承接成都摄艺文化公司网站视觉模板设计制作,按合同要求并提前于3月28日交付验收。经过几天修改后他们口头上说好了,第二天又要求全部重新做完全改变结构重新制作。四月中改完后他们又要求按另一浏览器标准设置。又经讨还争论后无奈大部分款项未结,又只能改,改到四月底,公司负责人每天都以欺骗方式说修改完了就好了,结果第二天又要求改。按约定,五月后再一次大调整后,开始交付该公司测试,我同时修改。也亲自到公司中送了验收确认书,此时(15号)就该付第二次款项了,到现在也没付。并且公司还在不停的对做好修改的地方一再改变想法要求修改。至今依然如此,经多次要求和协商无果,也联系不上他们最终负责人(老板),现在不愿意继续改了。
合同中约定仅做公司现运行网站的视觉模板设计,现在不仅不按约定付款却还要求:1。做完视觉设计,并做相当大修改。却不愿意增加任何费用。2。先是要求按IE6做,后改为IE7标准,现在又要适应IE6。3。要求负责网站程序升级并修改错误。
暂时这些,不太懂法律,具体请提意见,有什么疑问可提出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