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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发生交通事故,他的三轮车与大货车相撞,导致我的朋友与他车上的乘客死亡。大货车开得太快,且未按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而我的朋友的三轮车因加装动力装置,在事故认定时,交警划分为同责。我们对此认定不服,已经向上一级交警提出复核。 可是交警扣车子到一定时间就放了,那大货车是江西的车子且投了两部保险,车主,司机都是外地人。我们想财产保全,因为他们都是外地的,要是转让车子,我们受害人的权益是等不到保护,可是财产保全就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措施后15天就必须要上诉,否是法院就把车子放了。但我们提出异议要等30个工作内才会有结果。如果我们向法院提出申请,交警那边就要停止认定调查。麻烦你们各位帮帮我,该怎样做?

交通事故
2008-11-10 18:16: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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