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太原出租铲车的个体户,有位个体老板自己承揽了一段高速路,租用我的铲车干活,我顾了一位司机,这个司机我也不清楚他家是哪的,(光知道他是静乐县本地的)是他自己打电话找过来的,5月16日上午,(当时机械停工,没说让干活)铲车液压油管漏油,他就趁这个休息的时候去换管子,当时我们都在太原,他换管子也没通知我们。(因为我们修车都找修理工师傅)因为他经验不熟悉,拆了油管子导致液压系统漏油,铲土的斗子 从上面掉下来把他给压死了。
当时我也没和这位司机签什么劳动合同啥的,我们也没有和工地老板签什么租车协议。
请问这个事情谁的责任轻?谁的责任重?经济赔偿该怎么定?
现在我们已经委托律师去和死者家属协调。请问,律师可以位我全权代表吗?法律上面他可以为我们做主吗?假如死者家属不和我的律师谈的话 该怎么办?死者家属假如要坚持私了的话 该怎么办?(死者家属开口要60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