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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从4s提车,从4s出来大约5km处等候红绿灯时,左侧车道的一辆桑塔纳和重型集装箱挂车碰撞后,致使挂车撞到了我的车身左侧。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桑塔纳主责、挂车次责、我无责。处理好后天色已晚,保险公司说把车先送到4s店,第二天定损,那两个司机也承诺第二天到4s缴押金。结果至今两人均未付钱,导致我的车一直在4s店里无法维修。现在矛盾的主要焦点是: 因为我的车是全新车,尚未上牌,因此我坚持要求4s维修时对损坏的部分只换不修,而保险公司定损时通常是能修不换,这样肯定会产生维修差价。现在挂车司机不露面,在要我找他老板后连电话也不接了,而那个据说是他的老板的人叫我自己向他的保险公司要钱,并声称保险公司给多少他就给多少。桑塔纳的司机原来已经把押金带来了,现在看到这种情况现在也不肯给钱了,也说要等保险定损,而保险定损单据说还要等20多天。因为我的新车购置税还没有缴纳,拖时间太长怕有滞纳金。我现在肯定要到法院起诉了,可是我究竟是应该先垫付修车款拿到修车发票先把车修好,还是先到物价评估部分评定车损,还是直接到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
2009-05-24 1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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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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