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与我老公结婚,2000年因为需要办理房产证他父母把我们现住的房屋赠与给我老公名下,现在我们如果离婚,赠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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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赠于协议中父母明确赠于给你老公的,就属于他个人财产,如赠于协议没有明确赠于给你老公个人,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主要看赠于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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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公的父母没有明确该房产只赠与你老公一人而非你们夫妻两人,应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与,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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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指定赠与的是你老公,就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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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证据证明(如公证书)是赠与你丈夫的之外,一般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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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赠送给他的,那么房屋就属于他个人的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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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只赠与一人的,那么属于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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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证据证明房产赠与时只赠与给你老公,否则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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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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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