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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位两位叔叔(爸爸的两个弟弟),他们三兄弟中,A叔叔有妻子、儿子,B叔叔一直未婚,未育,未收养孩子。A叔叔先于B叔叔死亡,B叔叔后来也去逝,并且未立遗嘱。而我爸爸则健在,在此情况下,B叔叔的遗产该如何分配? 应按《继承法》第十条的第二顺序人,即我爸爸全额继承其遗产?亦或A叔叔的儿子和妻子也该平分其遗产? 谢谢!

继承
2009-05-22 13:53: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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