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亲自从99年在一家床上用品公司工作,单位一直未给员工上保险,也未签劳动合同,一直到08年单位给员工签了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不让阅读合同内容,之后强制签一份自己上保险的协议,威胁不签不让干了,由于母亲文化程度不高,还有单位的威胁(单位在当地有关系)就签了,现在母亲身体不好,想辞职,单位说必须签一个辞职后不能起诉单位的协议,否则不给办离职,母亲暂时没有签。去劳动仲裁,那里说没辞职不管,让去法院。现在想追讨10年的保险及赔偿,毕竟母亲身体不好没有各方面的保险没有保障,您觉得应该怎么办,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能够胜诉。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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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母亲可以提出辞职,然后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偿10个月工资补缴保险!单位与你母亲签定的协议均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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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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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委托专业人士帮忙立案、仲裁。个人维权没有优势,耽误工夫,有可能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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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你母亲签署的这种协议违反法律无效,可以起诉单位要补偿金。能够证明在单位工作过的工资袋,工资条,等等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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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