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12月26日跟我前男友一起按揭订购了一辆车,并一套住房。两者均系写在我的名下。然而到2007年我们两人分手,当时协定将房产转到他名下,他同时付给我交接房屋定金壹拾万元整及房屋首付款壹拾叁万元正,合计贰拾叁万元正。(以上内容在二手房过户,贷款合同中经双方签字确认。)当时因我不会开车,因此未谈妥汽车事宜,一直是他在使用。现在我希望能够拿回车,但他居然出示了一份有我单方面签字的协议,说他是借用我的生份证买的车和房,并以23万元的条件,将车和房转到他名下。但我根本不曾跟他签署过这样的协议,唯一的可能就是在房屋过户的时候骗签的。但这份协议很不正规。。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对车的所有权益都失去了吗?我还能争取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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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是否真的签过关于汽车归属协议的字,还有就是二手房过户,贷款合同的中的约定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上相关文件与律师当面交流后,才能确定能否争回对车的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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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证据,就你所言,关于23万的约定,有分手时的协议和你单方的签字说明,23万中到底包括车没有,以最后你签字确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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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那份协议的具体细节,还要综合房屋及车辆价值等多种因素来判定。建议带上详细资料面询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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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如果只有单方面签字,那就不是协议,而是单方面的承诺书。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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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了解该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真实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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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会存在举证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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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