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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于06年5月结婚,男方于05年10月在老家江西自购一套住房:非按揭,但至今还欠开发商2万元,导至房产证压在开发商处,购房的大部分钱从亲友处借的,从购房之日起都是由两人共同偿还债务(购房时两人已同居),并从女方父母手中借钱(有借条)还账及在深圳购买另一套住房,现两个要协议离婚,小孩归女方,但男方提出:江西的房子属婚前财产,深圳的房子把所欠的账务(女方父母及江西亲戚家的钱和房子的按揭款)全部扣除后剩于部分按两个人的工资比例来平分。男方工资是女方工资的两倍。请问一下这样的协议合理吗,如果离婚,按法律这财产应怎么分??谢谢

婚姻家庭
2009-05-23 14:59:57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基于从你的利益出发这样的协议你不应该认可。第一,江西的房子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因为其购买后用于双方共同居住并且婚后双方对其发生的债务予以共同偿还。若果一方或双方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则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事先约定或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原则上应平均分配。但基于婚姻法照顾女方和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你可以主张适当多分
  • 你好,如果你觉得合理即可,但如果离婚,你这种情况是属于比较复杂的情况,但会尽量为你争取更多的利益。
  • 认为不合理的话,你可以不同意你丈夫的方案呀.
    对深圳的按揭房,可以按照婚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来处理.


    龙岗周律师
  • 这是不合理的。
  • 小孩归女方抚养,另外还要考虑抚养费怎么负担,另外财产分配上,需要考虑婚前购买的房产,哪些是婚前个人财产部分,哪些是婚后共同财产部分及共同债务部分。此外不能以收入来决定共同财产份额。
  • 这样是不合理的,第一冮西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共同购置并还债务,不论那方得房都得承担债务,第二深圳的房地产是双方共同财产,如存在债务也应承担和偿还,第三,全部扣除后剩于部分只能按债务额度来平分承担,而不是按工资额度来承担,如男方愿意多承担债务也无不可.
  • 您好!
    不是很合理,
  • 1、婚后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按工资比例分割之说,你可拒绝。
    2、你们用婚后共同财产为江西的房产还债,为此,你老公在离婚时应相应少分共同财产或补偿你。
    3、男方支付小孩抚养费。
    协议不成,可诉讼离婚。
  • 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婚内取得的夫妻财产的分割,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平均分割。

    对于其婚前的房产,如果在他名下,对你共同负担的那部分,你有权要求其补偿现金。
    小孩归你抚养,他有义务支付小孩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以上问题皆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 如果离婚的话,则江西的房产女方付出的钱应返还给女方,深圳的房产应平均分配.
  • 为了您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建议还是请律师介入协助您处理会更妥善,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 既然是协议离婚,一切都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只要遵守了自愿、合法原则,法律均不干涉。如果由法院判决,婚前购买的房产会认定为个人财产,所借的购房款按债务关系处理,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将平均分割,不会考虑双方收入的差别,即使一方没有收入,也将平均分割。
  • 1、江西的房子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点困难。
    2、深圳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平分。
    3、债务是共同债务,平分。
    4、没有按工资比例分财产之说,不合法。
  • 江西的房子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点困难,但是可以要求他把债务部分剔除出来分给你。 深圳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平分。 如果你抚养小孩,会适当给你多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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