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老人去世了..两位全去世了,然后有5个女儿.其中一个在她20岁左右也去世了,无配偶子女(这个应该可以忽略不计,对吗?).还有一个在她40多岁的时候也去世.但有配偶.生了一个女儿(当然在世的时候也承担了赡养责任!)..现在问题是老人留下的遗产如何分配.是剩下的三个女儿还是怎么样? 有人说现金之类的由三个女儿分配掉.因为她们说她们在后期承担了抚养等责任.房屋由四个人分配.三个女儿加上外孙女.
想问下这样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在现金分配上外孙女这方也应该分配.还是连房屋都无法分配?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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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个先去世没有配偶和子女的女儿不在继承人范围之内,可以入你所说忽略。
对于那个40岁的女儿她有继承权,他继承的份额由其女儿继承。
即所四个女儿平均继承。
房屋分割可以变价由获得的人补偿其他人差价。
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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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专业详细.一个通俗易懂.我不知道给分给谁才好!给先回答的吧.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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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财产全部由三个女儿和外孙女平均分配,因为外孙女代位继承了她妈妈的份额,与其它三个女儿的地位是一样的,遗产分配与抚养责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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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