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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承租方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房产、土地,且出租方按照规定已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承租方可持支付租金发票及该房产土地完税凭证复印件向主管地税局证明,不再办理房地两税纳税手续。” 这句话是否可以理解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先找出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去收;如果出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拒绝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这些税就会转嫁给承租方啊??极度困惑啊!!请详细说明一下,以免理解出现偏差!

其它综合
2009-05-22 00:09: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