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腰椎盘突出症而腰部进行手术,术后五天,医生称医院病床紧张为由而强行要求我出院。当时刀口线还没拆。后在家服药平躺休养半个月不到就刀口内术后感染。后又去医院花了很多钱、吃了很多痛苦进行了第二次手术。请问这样能不能算医疗事故?如不算又算什么?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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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医院赔偿,医疗的医疗行为存是明显的过错,不折线一般是不能出院的。折线后,还要观察一下,确定没有问题才能考虑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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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进行鉴定。第二次手术产生的原因如属医院责任,可以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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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地医学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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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医疗过错,恐怕不够医疗事故。医院有过错也要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证明医院强行要求出院。不明白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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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若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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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