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4年7月,我购买了一套在三楼的住房,曾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并手写了一份补充合同,其中第五条注明,屋前屋后重新做屋,如挡住本楼层采光,将负责赔偿乙方采光费叁万元.以上合同,双方签订时都按了手指印,现在对面三米处的三层楼改建成九层,挡住了我们居住房的采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办?我们以么前签订的手写合同是否有效?若打官司是否能赢?

其它综合
2009-05-21 18:36: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买卖合同产品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2880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
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日照的判断标准
民法典 3845
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日照的判断标准
什么是建筑物的采光
民法典 639
什么是建筑物的采光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