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曾在78年从所在村的大队购买一处五间正房(当时是大队的学校,因为各种原因,大队把学校卖掉,此时,有好多家购买。其中我家购买了五间正房)大家走路为院内中央为公共部分。后来,我家前院不让我家出行,反复找大队协商不行。因为此房是我家当时购买所得。因无法正常出行,大队最后又批了我家另外一块房子。由于当时没钱再盖房,索性,把五间正房扒了4间,到所批地盖了房子,留有一间东房。然后这五间房一直由我舅舅家哥哥使用。由他保管,但由于时间长,也没有好好照顾,东边一间房也倒塌了,只剩下地基石和后面墙体。还有房岔强。现在经济条件好了,我家想盖起这五间房。我家有当年的房契。房契上清楚的注明此房归我家所有。东南西北的界限各到哪也有。也有本村人的手印和签名。请问:我家是否可以再盖?感谢!
注明:这个大学校最起初是我们村子的一个大地主的房子,后来平反了,被大队收回的。现在那家还能找回这块宅基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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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房契,能再盖这五间房,【五间正房扒了4间, 留有一间东房】。怎么还有五间房一直由你舅舅家哥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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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大地主,他们要会的可能性不大,我觉得你们有权盖,你们可以说是返修侧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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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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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写个书面建房申请,获得县政府审批后可以再盖,以免将来有不必要的麻烦。那家不能在要回这块还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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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