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于2009年4月我在取款机取款,遗漏了银行卡,当时拿着钱就走了。
随后在我后面的人把我卡内剩余的钱取走了。
当我发现卡不见时,想要挂失得知卡内的钱已经被取完。我报警了。当时银行的人看了监控。已经得知盗我钱的人是谁,(知道该人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今天警局的人给我电话,说因为我损失的金额在国家刑事规定范围之内。无法立案。但是他会给我相关文件以及该人的信息。可以通过民事处理。
请问像这种情况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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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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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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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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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盗取之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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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