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那天晚上,我在渡轮买票时与女售票员发生争吵(因为我走错了窗口买票,她跟人说我侮辱性的脏话),接着两人就动起手来,那人把他们男同事叫来同时打我,其中有3人动手打我,我只有一人,结果那女售票员跟我在打闹中受伤,验伤结果是轻伤。我自己却没事,双方都没有使用任何工具和凶器!当时我只有我女朋友在场能为我作证是他们3个打我一个。
我曾经应非法拘禁他人被判过缓刑,未过5年。且造成轻伤的是女性,我是男性。
现在派出所正在为我们进行调节,如果调节不成。我要负刑事责任吗,还是民事责任。
我要被叛几年(有前科)?我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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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是累犯,从重处罚。
但是你打别人处于自卫性质,故酌情可以从轻,派出所调解是必经程序,如果民事部门调解,能够酌情处罚。但是调解之后仍然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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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分析,如果认定为故意伤害,是要被判刑的,累犯从重处罚,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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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故意伤害他人构成轻伤,要负刑事责任,判刑轻重要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如果是累犯将从重处罚,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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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