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妹妹前几天在超市盗窃了一盒化装品,价值230元,超市保安在查看摄象记录的时候发现她前一天也盗窃过一次,价值也是大概200几块.当时保安的处理是要求赔偿5000元,要不就报警,并且没收走了妹妹身上的400块,还扣押下了妹妹的电动车,并让妹妹写了份书面的东西,写"自愿赔偿5000元,但因钱不够自愿留下电动车抵押,如三天内不拿钱来赎后果自负."还按了指模,并让妹妹拿着赃物拍了张照.才把人放了回来.
妹妹是成年人,但是也已经吓坏了.我们家人觉得这事比较麻烦,报警吧,怕影响妹妹以后的前途,更加不知道派出所要怎么处理,会判多久或者要罚多少钱.
不报警,又觉得超市的要求太过分了.
请问,1\超市的保安是否有权利私自处理盗窃事件.
2\超市保安的要求是否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3\超市保安是否可以扣押当事人的财物作为抵押
4\照片应该怎样处理更妥当
5\如果报警了,妹妹会被怎样处理,一般赔偿
金额是怎么限定的?
6\如果我们过期不赎回电动车,超市是否有私自处理它的权利?
谢谢,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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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保安无权按他的方式进行处理,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会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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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触犯治安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超市保安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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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妹妹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建议您到律师事务所了具一份律师函,通法律的不公开的来解决此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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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留刑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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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