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经亲戚介绍到一私人公司上班,从事技术工作,没有签订合同,2007年时单位给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时,因为同事工作的失误,导致我和另一职工(姓马)摔伤,我是脊椎骨折,马师傅是腿骨折,两个月就好了,而我却被医生诊断为截瘫,一开始单位积极治疗,半年后,我出院回家静养,单位在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金拿到手后就不在管我了,我家是外地的,单位老板是当地人,现在不承认我是单位职工,我该怎么办?求好心人帮帮我!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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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说以前工资发放的单或考勤表或工作证等;然后去做工伤认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效,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去仲裁。 若过了期限只能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必要时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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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不能申请,可按照普通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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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不明白的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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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首先应立即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再处理。工伤认定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后1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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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有利证据,同时尽快联系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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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先和公司协商,不成在一年内;
【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
【3】若是,再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认定;
【4】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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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