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6个人是三亚学院做建设的民工,5月13日我和我的工友请假出去给我朋友庆祝生日,我们从学院的一条小路经过后被学校的保安带到了保卫科后被置留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在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有4个人被保卫科的1个穿便衣的人给打了好多拳,还被罚了钱,因为我的胸口一直痛我们也报了警,但一直没什么结果,到了5月19日我的胸口还很痛,学校保卫科的一位科长才和我去医院看了一下,医生说胸口可能有点积血;回来后做法医鉴定,法医说无明显伤痕,不具备鉴定条件。后来办案民警把结果告诉了学校保卫科,他们就不愿意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