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感情不和于5月9日签订了自己拟订的离婚协议书,双方都签了字.没有到民政局办理正式离婚手续.现在老公反悔,不同意离婚了.我本人还是想.但是对方不签字也没有办法,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怎样才可以正当离婚.再者婚前以我的名义购了一套房(实际是他出的钱),不知道现在离婚了这套房算不算我的婚前财产.而且他是经商的对于他的钱财有多少,我也没有数,如果真的离婚了,怎么样我才可以得到我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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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不能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
如果男方没有证据证明是他出的钱,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归你了。他经商的财产,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前,聘请律师调查核实,结婚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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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婚前的房屋如果你老公没有证据证明是他出的钱,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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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婚前财产,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可以委托律师来帮你策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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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前由你的名义购房的房屋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他主张共同所有,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对于他的钱财,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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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就只能起诉。。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想专业人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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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以在民政局办理登记为生效条件,故你的离婚协议目前还是没有生效的,如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只能诉讼离婚,房子是你婚前财产,是你个人的,至于你老公的其他财产,你可以请律师调查。
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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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