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四个人于今年五月份在广西共同出资200万元建立了一个铁矿加工厂,并签署了股东协议.50万元投入建厂及购置设备,150万元为流动资金.九月份其中一股东A(出资额为20万元),盗用了公司财务公章(财务由股东B掌管),将公司帐户里的其中20万元转移至自己的帐户.猜想是A担心如果工厂倒闭会收不回投资款而预留退路.目前因为业务量原因并没有启用到全部的流动资金,所以工厂仍然照常运转.股东A的行为无疑是十分愚蠢可笑的,但是其他股东却不知该拿他怎么办,请问该如何处理???
2.鉴于股东A各方面的问题,其他股东一致希望其退股,但工厂近期业务量稳定上升,前景看好,A一定不会愿意自动退股.还想请问有什么强制性做法可以使其让出股份????
敬等答复!!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