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都有点糊涂了,两位律师说的完全不一样,到底该如何,另外我还想再问一下律师,如律师所说,婚前财产婚后增埴也需共同财产,也需划分,是否按我刚才所说我05年所购房共需支付19万,当时付了13万,婚后将近付了6万,即在三分之一左右,那么按房子现在是120万计算,按40万的一半我是否要付对方将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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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婚后付的这六万推定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按比例120万的房产现值中40万部分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这样的判决很多。除非你能证明婚后付的这六万是用你个人的婚前财产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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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观点:应付对方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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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婚前房产婚后出卖所得款项是物的自然孳息,应归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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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购房与还款,两者法律关系不同,不应该予以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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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部分可要求鉴定确定,可在起诉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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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