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与一家公司进行合作,作为这家公司在杭州地区的经销商,但是与之签订的合同是我个人名义,请问:作为经销商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是否应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签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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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必须是独立经济主体。但既然是做杭州地区的经销商,说明你们是经营行为,至少你要具有工商个体户的身份,因为法律规定从事经营行为必须要有经营主体身份,自然人是不具有经营主体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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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看你经销的是什么货物。对经销主体是否有特别要求。
如没有特别要求的,你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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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是公司对公司,除非有法定或约定的特殊情况。否则,完全可以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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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非得以公司名义,具体需要看双方约定,建议律师陪同签约以保障你的后续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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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个人名义签订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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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