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房要拆迁了,房子是我和丈夫盖的,我们结婚7年了,丈夫在2006年去世了,有一个女儿,现在和婆婆,公公住一起,他还哟个哥哥,另有房子的已经分了家的。现在快拆迁了有笔赔偿金,我想问他的父母有的分吗?我能拿多少。当时审批是我们没登记,我户口也没迁过来的,都是他和父母的名字。但盖房钱是我和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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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土地拆迁主要是政策调整;2.土地使用权人有你公公婆婆,所以相应补偿同样也应有他们的份额;3.你的户口没有迁过来,你自己的份额主张可能有些障碍;4.你可以主张你丈夫份额中应归你继承的部分;5.在具体分配中应考虑当初盖房款的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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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按照拆迁的政策,如果你们的户口不在被拆迁地,一般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你老公的户口在被拆迁地,那你老公那部分补偿可以进行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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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拆迁协议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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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