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弟弟两月前夜晚十一点多喝酒后回家,从厕所出来后发现一陌生男子从我们室内楼梯往下走,我弟问他是谁他不答话,反而打我弟一拳后转身上楼,当时楼上有三个孩子(我家的 我弟家的 我哥家的)大的十五岁 小的两三岁 这又给我弟造成很大的紧张情绪,追上楼后两人在房间撕打,撕打中我弟弟从地上摸到一把 *** (不知是不是对方带来的)把对方捅伤,发觉对方受伤后我弟弟又马上拨打120和110并把对方抱下楼,看到120来,该男子反身起来打我弟弟几拳后快速逃跑,我弟弟一边追赶一边求120人员一起帮助追赶救助(所述派出所有宗卷记录)。对方事发十八天后康复出院,我弟从事发被拘留一个半月前被刑事拘留,现在程序已到检察院。请问我弟会负什么样的责任?对方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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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弟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属于刑法理论上的事实认识错误,假想防卫一般都造成受害方受伤或者死亡的后果,但假想防卫的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其主观上属于过失,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才负刑事责任,根据你谈的情况,如果属实,本律师认为,定你弟弟故意伤害罪是错误的,你弟弟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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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罪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律师介入后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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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